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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排查整治突出环境问题


云南省环保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的通知》,明确自3月22日起至4月30日止,对2016年以来开展的各类环境专项行动、执法检查及日常监管执法工作进行梳理,全面排查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并集中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改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

《通知》提出,聚焦全省大气、水、生态保护、基础设施、执法监管等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施策、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合力攻坚,以钉钉子的精神,限期完成整治任务。

《通知》明确了排查整治工作的11项重点任务,包括钢铁行业企业存在问题的排查整治、涉重涉危企业存在问题的排查整治、各级各类化工企业及化工园区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治、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的排查整治、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排查整治、垃圾焚烧专项行动和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排查整治、排污许可证核发与监管衔接不充分问题、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行的问题排查整治、环境保护重点信访投诉案件问题的排查整治、“纳污坑塘”专项行动中存在问题、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对照排查整治内容,全面梳理分析辖区的突出环境问题,围绕突出环境问题是否得到有效整治、环境隐患是否消除、污染是否出现反弹等进行重点核实,并列出清单,严格审查,逐一销号。严格排查整治程序,做到任务不明确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措施不到位不放过,确保4月30日前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中国环境报记者蒋朝晖昆明报道,原文链接:http://www.cenews.com.cn/fzxw/201804/t20180408_8705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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